【标准概述】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配备临床药师,开展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 药学工作。临床药师按其职责、任务和有关规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112.1 |
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 1.未建立临床药师制不得分。
2.临床药师配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减 0 . 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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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
开设药学门诊及开展药学查房,对重点患者实施 药学监护和建立药历,工作记录完整。 |
1.未开设开展药学查房及药学门诊不得 分 。
2.未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和建立药 历减0.2分。 3.工作记录不完整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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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
临床药师参加病例讨论以及院内疑难重症会诊 和危重患者的治疗,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 治疗建议,审核患者用药医嘱,对不合理用药进 行干预 。 |
1.未参加病例讨论,并提出用药意见和 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减0.1分。
2.未参加院内疑难重症会诊和危重患者 的救治减0. 1分。 3.未审核患者用药医嘱减0.2分。 4.未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减0.2分。 5.千预记录不完整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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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药学 工作。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为患者提供药学 监 护 。 | 1.临床药师未参与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 量控制药学工作减0.2分。
2.未向患者提供药学监护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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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
临床科室及患者对临床药师所提供的临床药物 治疗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
1.未开展临床科室及患者对临床药师的 满意度工作减0.2分,
2.满意度持续下降无改进措施减0.2 分 。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