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其建筑 规范、医疗设备和设施、人员符合规定。按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分)

【标准概述】医院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热 门诊、肠道门诊,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其建筑规范、医疗设备和设施、人员符合 规定;完善感染管理相关的制度、流程、岗位职责、诊疗规范等;按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90.1

 

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筑规范、 医疗设备和设施、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1.建筑、布局、流程不符合感控要求减 0 . 3分。

2.有关设备、设施配置不全减0.2分。 3.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0.1
 

90.2

 

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流 程 。

1.未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岗位职责不 得 分 。

2.制度、流程落实不到位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0.2
 

90.3

 

发热门诊应当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规范管理。

1.未达到闭环管理减0.2分。

2.环境物品消毒不规范减0.2分。

3.人员监测与防护不到位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0.3
 

 

90.4

 

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诊疗、防控、个人防护等 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

1.未定期或实时开展培训减0.3分。

2.抽问1-3名医护人员,是否知晓相关

内容。每1例知晓内容低于50%减0.5 分,知晓内容低于75%减0.2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