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和投诉管理制度。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相关信息用于医疗质量管理 的持续改进(2分)

【标准概述】医患有效沟通是改善医疗服务、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的重要手段,顺畅的沟通渠道和“以人为 本”的医患交流能够使患者获得全面、客观的医疗服务信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首诉负责制”有助于 改善患者负面感受,医院应建立投诉汇总、分析和反馈机制,并借此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68.1 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68.1.1

 

有投诉管理相关制度及明确的处理流程。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无流程减0.5分。

3.流程不完善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1.1
68.1.2 有专门部门统一受理、处理投诉,有明确的投诉 处理时限并得到严格执行。 1.无专门部门减0.5分。

2.无处理时限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1.2
68.1.3 实行“首诉负责制”,科室、职能部门处置投诉 的职责明确,有投诉协调处置机制。 1.职责不明确减0.5分。

2.无协调处置机制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1.3
68.2 建立患者投诉渠道,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68.2.1

 

向社会公开投诉渠道,方便患者投诉,并健全投 诉档案。

1.未公开减0.5分。

2.无渠道减0.5分。

3.投诉渠道不清晰、单一减0.3分。 4.未建立投诉档案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2.1
68.2.2 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反馈,以共性 的投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并制定防范措施。 1.未总结分析减0.5分。

2.资料不完善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2.2
68.2.3 针对投诉主要问题有改进措施,并取得改进效 果 。 无案例证实改进效果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