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医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优先合理使 用基本药物。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6.1 |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 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 相关规定及监督体系。 |
1.未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 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 定不得分。
2.未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 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监 督体系,每一项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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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优先纳入“药品 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有相应的采 购、库存量。 |
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未优 先纳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 供应目录”减0.3分。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未按规 定设立相应的采购、库存量的减0.3 分 。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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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对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对象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门 诊、住院)的比例符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 规 定 。 |
1.门诊患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 不符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 的减0.3分。
2.住院患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 不符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 减0 .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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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科室对医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有自查;主管 部门定期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有检查、分析、 反馈;持续改进有成效,国家基本药物在医院能 够优先合理使用。 |
1.科室未按规定开展自查工作的减0.3 分 。
2.主管部门未定期对国家基本药物使 用情况有检查、分析、反馈的,每一项 减0 . 1分。 3.国家基本药物未在医院优先合理使 用的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