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医院应规范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并持续改进。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
114.1 |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师及以上 资质人员承担处方或医嘱的审核工作,对不规范 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进行有效干预,及时与医 生沟通 。 | 1.承担处方或医嘱的审核工作的人员资 质不符减0.2分。
2.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未进 行有效干预和沟通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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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
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有相关 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 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 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 历信息 。 | 1.药师未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减0 .2分。
2.无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 核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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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
主管部门对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情况 有检查与监管。定期对处方审核质量开展监测与 评价,包括对信息系统审核的处方进行抽查,发 现问题及时改进。 | 1.主管部门对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 预管理情况无检查与监管减0.2分。
2.未定期对处方审核质量开展监测与评 价减0.05分。 3.未定期分析总结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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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
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处方点评组 织健全,责任明确,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每 月定期对门、急诊处方和出院病历进行点评。 | 1.未建立处方点评制度不得分。 2.无实施细则减0.2分。
3.处方点评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减 0 .05分。 4.未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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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
有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专项点 评,每年至少开展4项。有重点监控药物处方审 核和处方点评制度,有处方点评结果公示、反馈 及运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有积极 有效措施整改。 |
1.无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 况专项点评减0.05分。
2.每年开展专项点评不足4项减0.05 分 。 3.未建立重点监控药物处方审核和处方 点评制度不得分。 4.点评结果未公示减0.05分。 5.无反馈及运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 出的品种未整改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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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 有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规定与程序。 | 无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规定与程序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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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
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处方评价指标与评价结果,通 报超常预警情况;点评结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评 价 。 | 1.主管部门未定期发布处方评价指标与 评价结果,通报超常预警情况减0.05 分 。
2.点评结果未纳入医院质量考核评价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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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 |
处方开具规范,临床用药规范合理,有运用信息 化手段进行处方点评和数据分析。 | 1.处方开具不规范减0.05分。
2.未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处方点评和数 据分析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