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医联体建设,实行分级诊疗,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相关服务流程,提升医联体内基层医 院服务能力(2分)。

【标准概述】医联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医院 应当设立专/兼职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建立双向转诊体系,制定双向转诊制 度,优化双向转诊流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三级医院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 指导,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科研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 理水平 。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7.1 医院应当设立专/兼职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建立双向转诊体系, 制定双向转诊制度,优化双向转诊流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7.1.1

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和远 程医疗协作网等牵头医院,应当设立专/兼职管理 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统筹医联体管理工作。 未设立专/兼职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管 理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1.1
7.1.2 医院建立医联体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明确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利 益共享机制,有具体的目标和任务计划。 1.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2.无实施方案减0.2分。

3.无具体的目标和计划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1.2
 

7.1.3

制定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明确转诊的 指征、条件,实施转诊评估,加强转诊患者的交 接,传递完善的转诊信息,为双向转诊患者提供 连续性医疗服务。 1.未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不得分。 2.转诊流程不完善减0.2分。

3.无转诊患者的交接记录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1.3
 

 

 

7.1.4

从组织管理、双向转诊、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建立   考核标准及评估机制;有转诊患者信息台账,对   双向转诊结果追踪随访,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转诊单位间有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有总结、 反馈及改进。 1.未建立考核标准与考评评估机制减 0 . 2分。

2.医院无定期分析、评价减0.1分。 3.无联席会议制度不得分。

4.无转诊工作台账和定期总结或改进 措施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1.4
7.2 充分发挥三级医院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 科研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7.2.1 发挥三级医院对成员单位的指导。 1.未建立派驻人员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派驻帮扶人员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2.1
 

7.2.2

接收成员单位的进修教育>5人次/年,培训结束 后,按照培训目标经牵头医院考核合格,返院后 能独立开展业务。 1.接收成员单位人员进修培训人数不 达标减0.2分。

2.考核不合格或返院后不能独立开展 业务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2.2
 

 

7.2.3

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科研项目协作等多种   方式,重点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   理水平。开展教学培训≥6次/年,指导成员单位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适宜性技术平均≥2项/年, 指导获批市州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年。 1.开展教学培训不达标减0.2分。

2.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适宜性技 术不达标减0.2分。

3.指导科研项目不达标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