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临床检验、病理和医学影像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相关检查检验设备(含床旁检查 检验设备)按照要求定期检测。临床检验和病理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
120.1 | 临床检验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 |||||
120.1.1 | 有完整的标本采集运输指南,交接规范,TAT控制等相关制度。 | |||||
|
制订标本采集运输流程。实验室有明确的标本接 收、拒收标准与流程,保留标本接收和拒收的记 录 。 |
1.无标本采集运输流程减0.1分。
2.无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减0.5 分 。 3.无标本接收和拒收的记录减0.05分. 4.记录不完善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1.1 |
|||
120.1.1.2 | 对标本能全程跟踪,TAT明确可查溯源。 | 无流程保证标本运输全程可追溯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1.2 |
|||
|
标本处理和保存专人负责,标本废弃有记录,储 存标本冰箱有温度24小时监控。 |
1.标本处理和保存无专人负责减0.2 分 。
2.无标本废弃记录减0.2分。 3.储存标本冰箱无温度24小时监控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1.3 |
|||
120.1.2 | 常规开展室内质控。 | |||||
120.1.2.1 | 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规则。 | 1.无相关规则减0.1分。
2.无质控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2.1 |
|||
|
室内质控覆盖实验室全部检测项目及不同标本 类型。室内质控重点项目包括临床化学、免疫学、 血液学和凝血试验的质量控制流程;血涂片评价 和分类计数的质量控制流程;细菌、分枝杆菌和 真菌检测的质量控制流程;尿液分析和临床显微 镜检查的质量控制流程;采用质量控制鉴别病毒 鉴定试验中的错误检验结果;病毒鉴定的实验室 须保留相关记录;对未知标本进行血清学检测 时,须同时进行已知滴度的血清阳性质控和阴性 质 控 。 | 1.无室内质控减0.5分。
2.室内质控未覆盖所有检测项目及标本 类型减0.05分。 3.无室内质控重点项目相关流程减0.5 分 。 4.室内质控重点项目相关流程不完整减 0 . 5分。 5.无病毒鉴定记录减0.05分。 6.无血清学检测阳性和阴性质控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2.2 |
|||
保证每检测批次至少有1次室内质控结果。室内 质控报告有负责人签字。 | 1.无质控记录减0.05分。
2.无室内质控报告减0.05分。 3.无签名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2.3 |
||||
|
定期评估室内质控各项参数及失控率。有效处理 失控,应详细分析失控原因,处理方法及评估临 床影响,提出预防措施。 |
1.无失控评估记录减0.05分。
2.无失控处理和原因分析减0.05分。 3.无预防措施减0.05分。 4.措施未落实执行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2.4 |
|||
120.1.3 | 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 |||||
120.1.3.1 | 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 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 无相关操作、维护规程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3.1 |
|||
120.1.3.2 | 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 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 无校准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3.2 |
|||
120.1.3.3 | 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保养、维护与管理。 | 无仪器管理员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3.3 |
|||
120.1.4 | 所有即时检验(POCT)项目均应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 | |||||
有规定对所有POCT项目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 室间质评。 | 1.POCT项目未开展室内质控减0.1分。 2.未参加室间质评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4.1 |
||||
定期对POCT结果进行比对,包括大型仪器检测 结果与各POCT点之间的比对,并明确比对的允 许偏倚。 |
无比对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4.2 |
||||
120.1.4.3 | 对超出允许范围的应及时进行校准和纠正,有工 作记录。 | 无校准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1.4.3 |
|||
120.2 | 病理检查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 |||||
120.2.1 | 病理检查申请单必须完整填写患者相关的资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 |||||
|
有病理申请单书写的相关规定要求,包括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送检科室和日期;患 者临床病史和其他(检验、影像)检查结果、手 术所见及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既往 曾做过病理检查者,需注明病理号和病理诊断结 果;结核、肝炎、HIV等传染性标本,需注明。 |
1.无相关的规定减0.5分。 2.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 一份减0.05 分 。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1.1 |
|||
120.2.1.2 | 信息系统支持病理科医师方便调取申请病理检 查患者的相关病历资料。 | 信息系统不能支持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1.2 |
|||
120.2.2 | 有制度保证从病理标本采集到标本运送到病理科不出现差错,除特别要求外,标本需用 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 | |||||
120.2.2.1 | 有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精确到 分钟)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 1.无相关规定与程序减0.5分。
2.未按相关规定与程序执行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2.1 |
|||
有标本和申请单交接等相关制度。标本和申请单 的核对人、标本的标记、标本传送人和病理科标 本接收人应有登记和相关人员的签字。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无记录和签名减0.05分。 3.记录不完善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2.2 |
||||
120.2.2.3 | 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需当即退回申请医师, 不予存放,并记录。 | 无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2.3 |
|||
120.2.3 | 病理标本检查和取材规范、有质控措施和记录。 | |||||
120.2.3.1 | 有病理医师承担标本的检查和取材的相关制度 与流程 。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无流程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3.1 |
|||
120.2.3.2 | 核对申请单的编号与标本的编号、标本的份数是 否相符,申请单与标本应有双标识和双核对。 | 未进行双标识和双核对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3.2 |
|||
120.2.3.3 | 取材后剩余的标本在标本柜中妥善保存至病理 报告发出后的2周。 | 现场检查不符合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3.3 |
|||
120.2.4 | 有制度保证术中快速病理(含快速石蜡)诊断的规范、准确。 | |||||
有病理诊断报告在30分钟内完成的规定与程 序 。 | 1.无相关规定与程序减0.05分。
2.不能保证90%的标本在时限内完成减 0 .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4.1 |
||||
术中快速病理诊断报告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传 真或网络传输),为防止误听和误传,严禁采用 口头或电话报告的方式。 |
实际未执行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4.2 |
||||
从标本接收到发出报告的时间,应在病理申请单 上注明。术中快速病理诊断报告书应由病理医师 签署全名。 | 1.无接收和报告时间减0.05分。 2.无病理医师签名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4.3 |
||||
120.2.5 | 有制度保证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操作的规范和准确。 | |||||
120.2.5.1 | 建立本实验室每种免疫组化染色的操作规程,并 及时更新。 | 无操作规程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5.1 |
|||
更换抗体后,需要用阳性和阴性组织进行有效性 验证,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和染色切片档案,相 关档案保留2年 | 1.无记录和染色切片档案减0.05分。
2.档案保存时间不符合要求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5.2 |
||||
120.2.6 | 病理科应有仪器、试剂的质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记录。 | |||||
120.2.6.1 | 有仪器、试剂的质控管理制度。 |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6.1 |
|||
120.2.6.2 | 有冰箱运行温度记录。 | 1.无有相关记录减0.1分。
2.记录不完善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2.6.2 |
|||
120.3 | 医学影像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进行诊断报告和图像质量评价。 | |||||
120.3.1 |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图像质量评价活动。 | 未开展评价活动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3.1 |
|||
120.3.2 | 有图像质量评价小组,定期对图像质量进行评 价 。 | 无定期评价记录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3.2 |
|||
120.3.3 |
科室每月对诊断报告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有 改进措施。 | 1.未检查减0.1分。
2.无改进措施减0.05分。 3.措施未落实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