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2.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12.4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药学工作。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为患者提供药学监护。 1.临床药师未参与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药学工作减0.2分。

2.未向患者提供药学监护减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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