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本 院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确定抗菌药物 分级管理目录、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医师会诊权限,并定期调整(2.5分)

【标准概述】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对抗菌药物使用实施分级管理。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44.1

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及抗菌药  物分级管理制度,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监测与评价制度,有评价标准。 1.缺一项制度不得分。

2.无评价标准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1
 

 

 

44.2

 

建立本院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管理制度、操作 流程和目录。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备案。有临床采购《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 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并落实执行。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无操作流程或目录减0.1分。

3.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未向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备案减0. 1分。

4.无临床采购《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 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减0.1分。

5.未按制度和程序要求执行的减0.1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2
 

 

 

 

44.3

 

 

确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医生抗菌药物处方 权限和医生会诊权限,并定期调整。有围手术期  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全院各类手术及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重点关注I类切口手术的预防用药。

1.未确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医生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会诊权限,并定期 调整的, 一项减0.1分。

2.未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物管理制度不得分。

3.各类手术及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 药物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关注I类 切口手术的预防用药,每一项减0.05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3
44.4 参加省市或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 菌耐药监测网。 未参加省市或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减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4
 

 

 

44.5

 

主管部门对全院各类手术及围术期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情况有检查、分析、反馈。有细菌耐药预 警和通报机制,对监测结果有评价分析,对不合 理用药有检查、干预和改进措施。

1.主管部门对全院各类手术及围术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无检查、分析总 结和反馈的,每一项减0.05分。

2.无细菌耐药预警和通报机制,对监测 结果无评价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无检 查、干预和改进措施,每一项减0.05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5
 

 

44.6

 

有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细菌耐药情 况分析与对策报告,至少每季度一次。

1.无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 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减0.05 分 。

2.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不达标减0.05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6
 

44.7

 

药学部门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指标达标情况及 处方点评结果有检查、分析、反馈。

1.药学部门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指标 达标情况及处方点评结果未开展检查 分析的减0.05分。

2.检查结果未反馈的减0.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7
 

 

44.8

 

相关部门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全程联合监管。

1.相关部门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使

用未进行全程联合监管的减0.05分。

2.对存在问题无反馈,并实施监控和干 预减0.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8
 

44.9

有明确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开 展抗菌药物追踪评价、用药指标均达到相关规  定 。 1.无明确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程序减0. 1分。

2.未开展抗菌药物追踪评价减0.1分。 3.用药指标未达到相关规定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