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医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有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人员、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 遵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分)

【标准概述】医院应按诊疗科目配备合格有资质的人员、适宜的设备设施和环境要求,遵守相关技术临床 应用的管理规范,依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开展进行监测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50.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相关诊疗科目, 查看技术目录和医院诊疗执业许可证, 若存在超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技术不得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0.1
50.2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有相对应的人员资质、设 备设施和环境等要求。 1.无相关要求减0.5分。

2.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0.1
50.3 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技术操作规范。 1.无操作规范减0.5分。

2.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0.1
50.4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指标。 1.无质控指标减0.5分。

2.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0.4
 

50.5

 

定期对技术开展实施监控、总结分析并持续改 进 。

1.查阅工作记录,未开展相关监控工作 减0 .5分。

2.无总结分析减0.5分。

3.总结分析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