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国家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院开展限制类技术应承担主体责任。在开展限制类技术 前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按法规规范对医院资质、实施人员、技术管理、设备设施和环境等方面的 基本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在开展首例后,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成备案。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51.1 | 医院建立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和管理机制,对限 制类医疗技术实施重点管理。 | 1.无目录和机制不得分。
2.不完善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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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建立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对人员 授权、设备设施、环境条件等进行明确界定。 | 1.无管理规范减0.5分。
2.不完善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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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建立相关流程,对限制类医疗技术按照管理办法 履行自我评估和备案程序,及时增加诊疗科目。 | 1.无流程,无自我评估及备案减0.5分。 2.不完善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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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定期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质量进行统计分析,持续 改 进 。 | 1.未统计分析减0.5分。
2.不完善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