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三级医院与脱贫攻坚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制订相关的制度、方案,采取技术支持、 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并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9.1 | 三级医院根据健康扶贫相关任务,与脱贫攻坚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制订相关的制 度、方案,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 | |||
9.1.1 |
承担政府分配的援疆援藏援彝、健康扶贫、乡村 振兴等指令性任务,制定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 责具体工作;与下级医院签订帮扶责任书(协议 书),制订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 |
1.未承担相关指令性任务本项不得分。 2.无工作台账减0.2分。
3.无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减0.2分。 4.未签订责任书(协议书)减0.2分。 5.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6.无实施方案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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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有指导和培训计划、台账、方案;有指定部门和 人员统一管理、质量监督;选派医务人员参与指 导下级医院和培养卫生技术人员;有推广适宜技 术项目及效果评价。 |
1.无培训计划、台账、方案减0.2分。 2.未指定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减0.2 分 。
3.无选派援助人员名单、学科及援助项 目等相关资料减0.2分。 4.年度未开展适宜技术项目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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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有援疆援藏援彝、健康扶贫、乡村振兴、为下级医院培养卫生技术人员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的具体保障措施。 | |||
9.2.1 | 对承担援疆援藏援彝、健康扶贫、乡村振兴等指令性任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在评优评先、职称 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无政策支持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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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 为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条 件及资金支持。 | 未提供培训条件或资金支持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