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医院开展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应当纳入医院院务公开 范围,接受社会监督(2分)

【标准概述】院务公开作为医院管理的公众监督手段,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应当进行社会公开,将限制类技 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院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60.1 医院建立技术、手术目录院务公开机制。 1.无目录不得分。

2. 目录不完善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0.1
60.2 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和限制类技 术临床应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未公开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0.2
60.3 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未动态调整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0.3
60.4 患者知晓医院技术公开情况。 访谈1-3名手术患者或家属,不知晓公 开情况,每1例减0. 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