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医院承担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 条件,制定培训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履行备案程序(2分)

(未承担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医院可选)

【标准概述】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规范培训是保证医院限制类技术规范开展的前提, 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应符合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师资、资源和 设备设施,制定培训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履行备案程序。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63.1

医院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 并取得相应资质。 未取得资质不得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3.1
63.2 培训工作前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未备案减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3.2
 

63.3

培训软硬件条件、自我评估材料,限制类技术临 床应用质量安全状况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  求 。  

条件不符合,每项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3.3
63.4 有培训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1.无培训方案减0.3分,

2.未公开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