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需要(2分)

【标准概述】电子病历是患者医疗信息的集合,其临床数据信息来源于医院信息系统的各个环节,强化 电子病历系统是临床信息化建设和医院提高医疗质量、工作效率、规范化管理等的需要。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23.1 有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1.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2.相关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23.1
23.2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符合《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 范 》 。 未达到规范要求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23.2
23.3 电子病历系统具备病案质量控制功能,可实时对 病历进行检查和审核。 未具备控制功能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23.3
 

23.4

能满足医院病案基本信息的采集,医疗质量指标 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系统不能满足相关功能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23.4
23.5 能自动生成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报表。 不能自动生成相关报表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