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建立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有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 态运行。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医院及科室值班表应当全院公开, 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值班人员资质和值班记录应当符合规定。非本机构 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2分)

【标准概述】值班与交接班是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连续性,需要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

并根据职责内容、工作强度和实际需要安排值班人数。值班交班常态运行,值班活动有记录可追溯。医 院实施行政总值班人员,由职能部门人员担任,应当进行培训并考核满足总值班岗位要求。值班岗位和 值班人员信息应统一院内公开,便于查阅。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值班期间临床诊疗活 动需记入病历。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30.1 制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及要求。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0.1
 

30.2

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 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 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1.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不健全减0.2 分 。

2.抽问1-3名医务人员,对值班职责不 明确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0.2
30.3 实施医院总值班制度,对值班人员实施岗前培训 考 核 。 1.未实行总值班减0.5分。

2.无岗前培训考核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0.3
 

30.4

对值班岗位人员资质和人数有明确要求,科室科 务公开栏可查看值班表。 1.对资质、岗位数无要求减0.2分。

2.查看3-5个科室值班表,不规范1处 减0 . 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0.4
30.5 对各级值班人员行为规范进行明确要求,包括值 班地点、通信畅通、工作记录等。 抽问1-3名医务人员,对值班行为规范 要求不明确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