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完善本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 掌握本院医疗质量基础数据(2分)。

【标准概述】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的管理需求,建立和完善本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 医院职能部门、各临床与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人员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通过适宜质量管理改  进的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并做好质量改进效果评价。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18.1 有本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 无指标体系不得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8.1
 

 

18.2

各主管部门与职能部门能运用管理工具统计分

析质量与安全指标、风险数据、重大质量缺陷等  资料,对质量与安全工作实施监控,并定期总结、 分析、反馈,有记录。

1.查阅相关资料,无实例或案例不得 分 。

2.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改进建议减0.2 分 。

3.资料不完整或有缺陷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8.2
 

18.3

相关管理人员能运用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及质  量管理常用技术工具分析、评估管理问题,提出 改进建议。 1.无自查减0.2分。

2.无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资料减0.5 分 。

3.记录不完整或有缺陷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8.3
 

18.4

科室对质量指标考核项目自查,对存在问题有分 析和改进措施,能够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 进行自评与改进,并有改进记录。 1.未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进行自评 与改进减0.5分。

2.记录不完整或有缺陷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