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六)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统计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 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3分)

【标准概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应设立专职领导机构。信息化建设规划是医院信息化建设  的指挥棒,应通过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规划,每年的信息化建设预算要围绕年度计划进行配套。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156.1 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统计管理的专职机构。
 

 

156.1.1

 

有信息统计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并由院长担 任主任委员,负责医院信息化与统计建设,辅助 决 策 。

1.无此类机构减0.5分。

2.未定期召开多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专题 会议减0 . 2分

3.无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减0.3分。 4.会议资料不完整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1.1
 

 

 

156.1.2

 

 

 

设置有独立的信息统计管理专职机构与人员配 备 。

1.未设置专职机构减0.5分。

2.未配备专职人员减0.5分。

3.无岗位职责减0.3分。

4.专职人员中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计算机软件专业或信息管理类专业 的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1.2
156.2 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156.2.1

配套的相关制度应覆盖系统建设、系统使用、信   息安全、隐私保护、网络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部分。 查看相关文件,每缺一项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2.1
156.2.2 有制度执行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配套的绩效奖 惩条款,或行政处分条款等)。 查看相关文件和执行记录,无配套措施 减0 .4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2.2
156.3 制订信息化与统计发展规划。
156.3.1 在全院发展规划中体现信息化建设规划。 医院发展规划中无信息化建设部分减 0 . 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3.1
 

 

156.3.2

 

有单独的信息化与统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无单独的信息化与统计发展规划减 0 . 3分。

2.无年度计划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