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八)有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安全程序、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操 作规范,遵照实施并准确记录(2分)

【标准概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需制定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 安全程序、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遵照实施并准确记录。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118.1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
 

118.1.1

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布局 合理,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污染区、半污染区 和清洁区划分明确,有缓冲区,有严格的消毒及 核查制度。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布局不合理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1
118.1.2 有独立的淋浴间和淋浴设备。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2
118.1.3 必要区域有紫外线灯等消毒设备。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3
118.1.4 用房面积满足工作需要,环境达到安全防护标 准 。 1.用房面积不符合要求减0.1分。 2.环境不符合要求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4
118.2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的标准操作流程 和技术操作规范。
 

 

118.2.1

 

开展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相关 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1.无培训记录减0.2分。

2.无考核记录减0.1分。

3.抽问1-3名员工是否知晓相关内容。 每1例知晓内容低于50%减0.2分,知 晓内容低于75%减0. 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2.1
 

118.2.2

 

不同实验室应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 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1.无定期培训减0.2分。

2.无考核记录减0.1分。

3.无授权资料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