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需制定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 安全程序、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遵照实施并准确记录。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118.1 |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 | |||
118.1.1 |
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布局 合理,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污染区、半污染区 和清洁区划分明确,有缓冲区,有严格的消毒及 核查制度。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布局不合理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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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2 | 有独立的淋浴间和淋浴设备。 |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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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3 | 必要区域有紫外线灯等消毒设备。 |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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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4 | 用房面积满足工作需要,环境达到安全防护标 准 。 | 1.用房面积不符合要求减0.1分。 2.环境不符合要求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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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的标准操作流程 和技术操作规范。 | |||
118.2.1 |
开展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相关 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
1.无培训记录减0.2分。
2.无考核记录减0.1分。 3.抽问1-3名员工是否知晓相关内容。 每1例知晓内容低于50%减0.2分,知 晓内容低于75%减0. 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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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2 |
不同实验室应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 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
1.无定期培训减0.2分。
2.无考核记录减0.1分。 3.无授权资料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