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符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 会负责承接、配合各级质控组织开展工作,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2分)。

【标准概述】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重要的决策机构,主要把握质量管理的方向,制 定质量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方针政策,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指挥、决策和协调工作。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12.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构成合  理、职责明确,主要包括: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  委员会、各质量相关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  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护理管理委员会等)、质  量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  小组等 。 1.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与职责不得分。 2.查阅有关文件,职责不清或不能有效 开展工作减0.5分。

3.查阅各管理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会议 及工作记录、检查记录、检查总结等资 料。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每缺一项减 0 . 1分。

4.发现问题无改进减0.2分。

5.执行有缺陷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1
 

12.2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相关管理委员 会能在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发挥决策和统筹协调 作 用 。 查阅各管理组织工作记录,未起到决策 和统筹协调作用减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2
 

 

12.3

各相关管理委员会定期专题研究质量与安全工  作,有监督检查、分析总结,有改进措施,有记 录 。 1.无相关管理活动资料不得分。

2.未定期进行管理活动,缺一次减0.2 分 。

3.有关工作记录不完整或有缺陷减0.1 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