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 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主要从医院管理、学科建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方面来实施系统 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管理帮扶,将对口支援下级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慢性病管理纳入院 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8.1 | 将对口支援下级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慢性病管理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 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 | |||
8.1.1 |
支援下级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慢性病 管理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有专门部门和人 员负责下级医院支援协调工作。 | 1.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减0.2 分 。
2.无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下级医院支 援协调工作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1 |
|
8.1.2 |
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有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 任务内容、支援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签 订对口支援协议书并切实履行。 | 1.无工作计划和方案,或方案内容和目 标不明确减0.2分。
2.未按照计划方案执行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2 |
|
8.1.3 |
建立慢性病(含地方病)管理组织构架,体现慢 性病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本地区社区卫生现状及 慢性病现状,制订推进慢性病(含地方病)健康 教育、规范服务、定期随访、综合管理的行动方 案 。 | 1.无慢性病(含地方病)管理组织构架 文件,或未体现慢性病分级分类管理减 0 . 2分。
2.无慢性病(含地方病)管理行动方案 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3 |
|
8.1.4 |
开展死亡病例报告、重点慢性病(肿瘤、心脑血 管疾病事件、慢阻肺、糖尿病)及伤害发病报告 和管理,规范报告流程,开展质量控制,进行数 据及时性及安全性等管理。 |
1.无死亡病例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减 0 . 5分。
2.无重点慢性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 事件、慢阻肺、糖尿病)及伤害发病报 告管理工作制度减0.2分。 3.制度规定的报告和管理工作流程不 规范,减0.2分。 4.制度未规定报告和管理工作的质量 控制、数据及时性和安全性要求,每缺 一项减0. 1分。 5.抽查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事件报告率 低于95%的(抽查例数不低于50例), 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4 |
|
8.1.5 | 将参与支援下级医院服务纳入各级人员晋升考评 内 容 。 | 未纳入晋升考评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5 |
|
8.2 | 主要从医院管理、学科建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方面来实施系统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 管理帮扶,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 |||
8.2.1 |
在一个对口支援周期,受援科室在支援科室帮助 下至少新增1项适宜关键技术,并符合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
新增适宜关键技术不达标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2.1 |
|
8.2.2 |
受援医院年门急诊人次、可诊疗病种数量、危重 患者数量及能够独立诊断和治疗的疑难病和危重 症、住院手术人次、住院微创手术占住院手术比 例、抢救成功率等较上一年度增加。 |
一项指标不达标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2.2 |
|
8.2.3 |
支援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教学、 远程心电检查等形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远程医疗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提高。 |
远程服务量不达标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