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 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4.1 | 医院建有合理的运行机制。 | |||
4.1.1 |
医院文化建设和服务宗旨、院训、发展规划体现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 第一位。 | 医院文化建设和服务宗旨、院训、发展 规划之一未体现医院公益性减0.3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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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建立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关制度与规范。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无规范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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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有“以病人为中心”,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 低成本、控制费用的措施。 | 改善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控制 费用方面建立措施不齐全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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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 贵问题 。 | |||
4.2.1 |
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社会公 益项目,有评审前三年完成项目数量、参加的医 务人员总人次、资金支持等资料。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项目有未 完成项的减0.5分。
2.资料不全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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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医院对基本医疗服务、政府指令性工作有总结。 | 无总结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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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公立医院特需床位的比例不超过总床位数的10%, 特需门诊诊次不超过门诊总诊次的10%。 | 1. 比例超出总床位数的10%减0.3分。 2. 比例超出门诊总诊次的10%减0.2 分 。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