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落实党中央、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党委职责明确、领导作用发挥好, 内部决策机制规范完善,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医院有效贯彻执行。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
138.1 | 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医院党组织设置规范,活动经常、队伍过硬、保障到位、作用突出。 | ||||
138.1.1 |
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合理设置医 院党建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实现内设机构应设 尽设,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 | 1.党建工作机构不健全减0.1分。 2.无支部考评机制减0.2分。
3.有联合党支部覆盖科室超过5个的每 个减0.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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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 |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 党员、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实 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制度未执行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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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 |
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工作职责明确,参与科室重 要决策、引领推进业务工作的机制健全,成效显 著 。 |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有制度未执行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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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4 |
有党建工作计划、职工党建知识教育、全员警示 教育常态化方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未制定计划、方案或未执行,每项减 0 . 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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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 |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议(或常 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范围、事项和程序,落实党委领 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项要求。 | ||||
138.2.1 |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 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 未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工作 机制不得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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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 |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制定有关党委会议(或常委会 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 1.制度不合规不得分。
2.制度未执行减0.5分。 3.无制度执行资料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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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3 |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未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不得分。 3.无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关资料 减0 .2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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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4 | 建立并落实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政班子 定期沟通制度。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有制度未执行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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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 |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纪 委履行监督责任;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 能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责任追究制。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工作机制不健全减0.3分。 3.制度未执行每项减0.1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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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 | 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 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 | ||||
138.3.1 |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 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 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 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 的制度机制。 |
党建工作未写入章程或内容不符合上级 要求不得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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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2 | 有党员活动场所,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 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 1.党建经费预算低于0.5%减0.2分。 2.无党员活动场所减0.1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