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八)公立医院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施党委领导下的 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2分)

【标准概述】落实党中央、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党委职责明确、领导作用发挥好, 内部决策机制规范完善,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医院有效贯彻执行。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138.1 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医院党组织设置规范,活动经常、队伍过硬、保障到位、作用突出。
 

138.1.1

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合理设置医 院党建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实现内设机构应设 尽设,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 1.党建工作机构不健全减0.1分。 2.无支部考评机制减0.2分。

3.有联合党支部覆盖科室超过5个的每 个减0.05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1
 

138.1.2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 党员、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实 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制度未执行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2
 

138.1.3

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工作职责明确,参与科室重 要决策、引领推进业务工作的机制健全,成效显 著 。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有制度未执行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3
 

138.1.4

有党建工作计划、职工党建知识教育、全员警示 教育常态化方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1.未建立相应制度不得分。

2.未制定计划、方案或未执行,每项减 0 . 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1.4
 

138.2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议(或常 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范围、事项和程序,落实党委领 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项要求。
138.2.1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 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未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工作 机制不得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1
 

138.2.2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制定有关党委会议(或常委会 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1.制度不合规不得分。

2.制度未执行减0.5分。

3.无制度执行资料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2
 

 

138.2.3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未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不得分。 3.无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关资料 减0 .2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3
138.2.4 建立并落实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政班子 定期沟通制度。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有制度未执行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4
 

 

138.2.5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纪 委履行监督责任;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 能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责任追究制。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工作机制不健全减0.3分。

3.制度未执行每项减0.1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2.5
138.3 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 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
 

 

138.3.1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 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 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 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 的制度机制。  

党建工作未写入章程或内容不符合上级 要求不得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3.1
138.3.2 有党员活动场所,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 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党建经费预算低于0.5%减0.2分。 2.无党员活动场所减0.1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