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是保证医疗技术安全、有效、经济和符合伦理的重要手段,对 限制类技术开展重点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接受该项医疗技术的患者评估(适应证和禁忌证、临床应用效 果和患者生存质量、不良反应、死亡、医疗事故)、环境、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实施该项医疗技术的医 务人员以及病历书写质量等评估。评估结果用于及时调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医师的相关权限, 有停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机制。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57.1 | 医院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和流程。 | 1.未建立制度与流程不得分。
2.流程不完善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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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对评估内容有明确要求,包括:接受该项医疗技 术的患者评估(适应证和禁忌证、临床应用效果 和患者生存质量、不良反应、死亡、医疗事故)、 环境评估、设备设施和辅助条件等评估,实施该 项医疗技术的医务人员评估和病历书写质量等 评 估 。 |
1.查阅相关资料,无评估不得分。 2.评估不完善一项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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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对限制类技术质量安全和技术保证能力定期进 行评估 。 |
1.查阅限制类技术3-5项,未定期按国 家质控标准开展评估不得分。
2.评价不完善, 一项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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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 医师权限和管理要求。 | 未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管理项目, 一 项减0.5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