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人员组成和功能任务符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2分)

【标准概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所规定设置的专门组织,需明 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和承担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全面管理。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自评分 印证文件链接
 

49.1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职  责,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要求,委员会负责人应为医院主要负责人。 1.无组织不得分。

2.委员会负责人非医院主要负责人减 0 . 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1
 

49.2

委员会包括医务、质控、药学、护理、院感、设  备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管理、 伦理相关人员组成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2
49.3 明确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不符合要求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3
 

49.4

 

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记录,可追溯。

1.未建立工作制度不得分。

2.无年度工作计划减0.5分。

3.工作记录不完善减0.2分。

4.不可追溯减0.3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4
49.5 建立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体系,包  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论证制度、评估制度等。 1.未建立管理制度减0.5分。

2.管理体系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5
 

49.6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沟通协作机制,有效开展 工 作 。 查阅工作记录。

1.无相关记录减0.5分。

2.记录不完善减0.2分。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