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68.2.1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68.2.1 向社会公开投诉渠道,方便患者投诉,并健全投 诉档案。 1.未公开减0.5分。

2.无渠道减0.5分。

3.投诉渠道不清晰、单一减0.3分。 4.未建立投诉档案减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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