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4.6 | 有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细菌耐药情 况分析与对策报告,至少每季度一次。 | 1.无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 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减0.05 分 。
2.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不达标减0.05 分 。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4.6 | 有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细菌耐药情 况分析与对策报告,至少每季度一次。 | 1.无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 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减0.05 分 。
2.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不达标减0.05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