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4.1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14.1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师及以上资质人员承担处方或医嘱的审核工作,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进行有效干预,及时与医生沟通 。 1.承担处方或医嘱的审核工作的人员资质不符减0.2分。

2.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未进行有效干预和沟通减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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