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56.1.2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56.1.2

 

 

 

设置有独立的信息统计管理专职机构与人员配 备 。

1.未设置专职机构减0.5分。

2.未配备专职人员减0.5分。

3.无岗位职责减0.3分。

4.专职人员中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计算机软件专业或信息管理类专业 的减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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