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38.2.3 |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未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不得分。 3.无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关资料 减0 .2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38.2.3 |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2.未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不得分。 3.无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关资料 减0 .2分。 4.资料有缺陷减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