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9.1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49.1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职  责,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要求,委员会负责人应为医院主要负责人。 1.无组织不得分。

2.委员会负责人非医院主要负责人减 0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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