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9.1 |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职 责,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要求,委员会负责人应为医院主要负责人。 | 1.无组织不得分。
2.委员会负责人非医院主要负责人减 0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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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职 责,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要求,委员会负责人应为医院主要负责人。 | 1.无组织不得分。
2.委员会负责人非医院主要负责人减 0 . 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