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急危重患者是医疗活动中重点关注的人群,应优先救治,全力救治和争取诊疗结果最佳化。 医院应当明确医院和科室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同时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机制和绿色通道机制。 规范抢救记录,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印证文件链接 |
33.1 | 制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及要 求 。 |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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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明确急危重患者范围。 | 抽问1-3名医务人员,对范围要求不明 确减0 .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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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 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 抽问1-3名医务人员,对调配机制要求 不明确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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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明确抢救人员职责和权限。 | 抽问1-3名医务人员,对职责权限要求 不明确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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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
对抢救记录规范作明确要求。 |
1.记录规范要求不明确减0.2分。 2.记录不规范减0.2分。
3.未按时间要求及时记录减0.2分。 |
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