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62.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62.4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可疑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的,应及时报告,并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 1.未及时报告减0.2分。

2.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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