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59.1.1 |
信息统计部门应配备专人从事医院综合统计工 作,负责国家和四川省卫生健康法定统计数据及 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与归口管 理。专职统计人员熟悉国家、省卫生健康统计调 查制度,掌握统计指标解释、统计口径、收集上 报方式方法。 | 1.无专职综合统计人员减0.3分。
2.无中级及以上统计、卫生、管理等相 关专业技术职称减0.2分。 3.访谈专职统计人员,抽问5个统计指 标概念及口径,不熟悉调查制度和指标 口径、收集方法者, 一项减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