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37.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37.4  

有明确的医院领导人员职责以及职能部门、科室 职 责 。

1.未建立明确的医院领导人员职责减 0 . 2分。

2.未建立明确的职能部门、科室职责减 0 . 2分。

印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