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21.7.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21.7.4 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个人放射剂量计。相关人 员按照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完整的放射人 员放射防护档案与健康档案。 1.未佩戴个人放射剂量计减0.1分。 2.未健康检查减0.05分。

3.未建立防护与健康档案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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