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9.2.2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19.2.2 有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2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并有相应的记录和签字。 1.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2.无相关记录减0.1分。

3.记录不完善减0.05分。

印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