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6.1.3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16.1.3 至少每半年一次向临床征求对项目设置合理性意见,持续改进,确保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求。 1.无相关证据减0.1分。

2.无持续性质量改进证据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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