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13.5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13.5 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实行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全程管理。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 1.未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实行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全程管理减0.05分。

3.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未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减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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