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10 | 药学部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制定病房(区)分散调配一般静脉用药的管理制度,并执行。 | 1.未建立分散调配静脉用药的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按照制度要求开展静脉用药配置工作减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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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 药学部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制定病房(区)分散调配一般静脉用药的管理制度,并执行。 | 1.未建立分散调配静脉用药的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按照制度要求开展静脉用药配置工作减0.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