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6 | 制定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对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药师调剂处方有明确规定。 | 1.未建立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不得分。
2.对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无明确规定减0.05分。 3.药师调剂处方无明确规定减0.05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6 | 制定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对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药师调剂处方有明确规定。 | 1.未建立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不得分。
2.对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无明确规定减0.05分。 3.药师调剂处方无明确规定减0.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