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4 | 药库管理由药学专业人员负责,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指定专人管理。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控制措施和记录。 | 1.药库管理非药学专业人员减0.05分。
2.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未指定专人管理减0.05分。 3.无检查改进记录减0.05分。 4.未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相关制度减0.05分。 5.未执行处理流程减0.05分。 6.无控制措施减0.05分。 7.无记录减0.05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4 | 药库管理由药学专业人员负责,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指定专人管理。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控制措施和记录。 | 1.药库管理非药学专业人员减0.05分。
2.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未指定专人管理减0.05分。 3.无检查改进记录减0.05分。 4.未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相关制度减0.05分。 5.未执行处理流程减0.05分。 6.无控制措施减0.05分。 7.无记录减0.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