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3 | 有药品贮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定期盘点、账物相符。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与程序,保证各环节符合质量要求。 | 1.未建立药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减0.05分。 3.未定期盘点减0.05分。 4.账物不相符减0.05分。 5.未建立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不得分。 6.无药品验收管理程序减0.1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3 | 有药品贮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定期盘点、账物相符。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与程序,保证各环节符合质量要求。 | 1.未建立药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减0.05分。 3.未定期盘点减0.05分。 4.账物不相符减0.05分。 5.未建立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不得分。 6.无药品验收管理程序减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