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1 | 有新药遴选及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供药渠道合规;药学部门统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药品采购规范,储备量与功能、任务和服务量相适 应。 | 1.未建立新药遴选及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建立流程减0.05分。 3.供药渠道不合规减0.05分。 4.药学部门未统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减0.05分。 5.药品采购不规范减0.05分。 6.储备量与功能、任务和服务量不相适应减0. 1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111.1 | 有新药遴选及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供药渠道合规;药学部门统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药品采购规范,储备量与功能、任务和服务量相适 应。 | 1.未建立新药遴选及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不得分。
2.未建立流程减0.05分。 3.供药渠道不合规减0.05分。 4.药学部门未统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减0.05分。 5.药品采购不规范减0.05分。 6.储备量与功能、任务和服务量不相适应减0. 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