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07.3.3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107.3.3 开展护理会诊和定期开展护理疑难病例讨论。 1.未开展护理会诊减0.15分。

2.未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减0.15分。

3.疑难病例讨论内涵质量差,不能解决患者实际问题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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