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98.5 | 实验室须保留放射性核素和放射性药物从进入实验室到投药和最后被销毁的全程记录:提供部门记录的文件,注明放射性核素的标识、收到日期、接收方法、活性、储存、制备、处理、容器的性质、投药日期、销毁的情况。 | 1.无记录减0.5分。
2.记录项目不全减0.1分。 3.记录不完整减0.1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98.5 | 实验室须保留放射性核素和放射性药物从进入实验室到投药和最后被销毁的全程记录:提供部门记录的文件,注明放射性核素的标识、收到日期、接收方法、活性、储存、制备、处理、容器的性质、投药日期、销毁的情况。 | 1.无记录减0.5分。
2.记录项目不全减0.1分。 3.记录不完整减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