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81.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81.4  

患者交接应当有交接流程和交接清单,交接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1.无急诊交接流程和交接清单减0.5 分 。

2.记录不完善减0.3分。

3.不能追溯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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