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条款47.1.4
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
47.1.4 定期开展患者诊疗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建立患者 诊疗信息系统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 1.未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减0.1分。

2.未建立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 减0. 1分。

印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