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2.4.3 | 为患者及其授权委托人、司法机关和医疗保险机 构人员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 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保留相关借阅、复印或 复制人的申请、身份证明、委托证明等资料。 | 1.不能提供借阅、复印等服务减0.05 分 。
2.相应流程不完善减0.05分。 3.未保留相关资料减0.05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2.4.3 | 为患者及其授权委托人、司法机关和医疗保险机 构人员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 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保留相关借阅、复印或 复制人的申请、身份证明、委托证明等资料。 | 1.不能提供借阅、复印等服务减0.05 分 。
2.相应流程不完善减0.05分。 3.未保留相关资料减0.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