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2.4.2 | 有病案服务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回避与保护患者 隐私的措施。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与程序不得分。
2.无措施减0.05分。 3.制度与措施不完善减0.05分。 4.制度与措施未执行落实减0.05分。 |
标准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分方法 |
42.4.2 | 有病案服务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回避与保护患者 隐私的措施。 | 1.未建立相关制度与程序不得分。
2.无措施减0.05分。 3.制度与措施不完善减0.05分。 4.制度与措施未执行落实减0.05分。 |